澳大利亚-旅游签证
使领馆审核7-10个工作日
¥1300
- 是否面试:
- 不面试
- 最长停留:
- 使领馆签发为准
- 有效期:
- 1年
- 入境次数:
- 单次或多次
- 办理周期:
- 使领馆审核7-10个工作日
- 受理范围:
- 全国
- 基本资料1、护照原件(自回国之日开始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原件
2、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3、申请表,请如实填写
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 身份资料1、由单位出具的信函中英文,此信函须写明:申请人的职位、收入、工作年限、准假证明、雇主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为私营业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财产资料1、本人名下的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原件(要求对账单上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对账单余额不得低于此次出行的费用,加盖银行业务用章)
2、其他资产证明:存款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车产证复印件、股权证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
备注:若提供信用卡明细单,请提供信用额度证明 - 其他资料注:如果你已经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请务必作出声明。任何新发的赴澳签证可能会自动中止您目前持有的有效签证。
如果您需要进行健康检查,领馆将在您提交申请以后通知您,请自行安排去移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 基本资料1、护照原件(自回国之日开始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原件
2、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3、申请表,请如实填写
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 身份资料退休证明复印件
- 财产资料1、本人名下的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原件(要求对账单上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对账单余额不得低于此次出行的费用,加盖银行业务用章)
2、其他资产证明:存款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车产证复印件、股权证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
备注:若提供信用卡明细单,请提供信用额度证明 - 其他资料注:如果你已经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请务必作出声明。任何新发的赴澳签证可能会自动中止您目前持有的有效签证。
如果您需要进行健康检查,领馆将在您提交申请以后通知您,请自行安排去移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 基本资料1、护照原件(自回国之日开始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原件
2、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3、申请表,请如实填写
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 身份资料在读证明
如孩子为18岁以下,还需提供:
1)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材料: 孩子的出生证明,上面注明孩子和父母双方的姓名;
2)如果以上证明文件的信息不完整或不一致,其他官方文件将被要求提供。
3)如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随行,需提供: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书面签名授权同意子女赴澳旅行,
大致的旅游日期和时间 ,同意单次还是多次入境 ,不随行父母的联系方式
4)如果一个孩子在澳期间由父母、合法监护人或亲属以外的其他人照顾,需提供负责照顾孩子的人员签署的提供支助声明书 - 财产资料1、申请人父母名下的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原件
2、申请人或其父母其他资产证明:存款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车产证复印件、股权证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
备注:若提供信用卡明细单,请提供信用额度证明 - 其他资料注:如果您已经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请务必作出声明。任何新发的赴澳签证可能会自动中止您目前持有的有效签证。
1、我社提醒:办理签证务必使用有效合法的护照原件,护照须有一定得有效期(至少须6个月以上且有三张以上空白签证页,具体签证请咨询客服),若因使用伪造或其他违法证件导致的责任及法律后果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目的地国家的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需要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自行要求停止办理等情形,所缴纳费用不退。若因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的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人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或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人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等,我社将协助申请人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他责任,请申请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周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人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务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人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申请人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特别提醒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申请人及代办签证申请人对自身代理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人。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目的地国家的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需要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自行要求停止办理等情形,所缴纳费用不退。若因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的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人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或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人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等,我社将协助申请人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他责任,请申请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周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人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务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人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申请人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特别提醒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申请人及代办签证申请人对自身代理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