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考察签证(B1/B2)
面签时出结果
¥1880
- 是否面试:
- 要面试
- 最长停留:
- 移民局定
- 有效期:
- 10年(使馆签发为准)
- 入境次数:
- 多次
- 办理周期:
- 面签时出结果
- 受理范围:
- 全国
- 基本资料1、有效期9个月以上护照原件(3页以上空白页)
2、近3个月2寸白底彩照2张(50毫米X 50毫米)及电子版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内所有个人页都需复印,如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6、个人资料表(我社供模) - 身份资料1、在职证明原件:
(1)需用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
(2)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
(3)单位任职时间,目前职位、收入
(4)申请人访问目的,准假时间
(5)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6)准假人签字及盖公章 按我社模版填写,加盖鲜章,雇主签字(签字签中文)
2、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财产资料1、个人银行近6个月以上消费记录原件(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和卡号以及银行的章),信用卡(无不良还款记录)、储蓄卡均可,可提供多张。
2、存产证明: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栏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4、其他资产证明(可选):土地证、个人股票基金证明等 - 其他资料1、全家福照片
2、名片(如有)
3、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
4、若为探亲访友需提供
邀请信原件,须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以及与邀请人的关系
(2)申请人在美停留时间及费用承担
(3)邀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若邀请人和申请人为朋友,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基本资料1、有效期9个月以上护照原件(3页以上空白页)
2、近3个月2寸白底彩照2张(50毫米X 50毫米)及电子版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内所有个人页都需复印,如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个人资料表(我社供模) - 身份资料1、18 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请递交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 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于非学校假期期间旅行,提供一份学校出具的确认其在读及良好表现、并同意其缺勤的信函原件准假证明(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学龄前儿童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财产资料提供父母署名的支付说明(体现姓名、证件号码、关系、支付目的),并提供父母的资产证明:
1、个人银行近6个月以上消费记录原件(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和卡号以及银行的章),信用卡(无不良还款记录)、储蓄卡均可,可提供多张。
2、存款证明原件(建议5万元以上)
3、车产证明: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栏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5、其他资产证明(可选):土地证、个人股票基金证明等 - 其他资料1、全家福照片
2、名片(如有)
3、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
4、若为探亲访友需提供
邀请信原件,须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以及与邀请人的关系
(2)申请人在美停留时间及费用承担
(3)邀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若邀请人和申请人为朋友,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基本资料1、有效期9个月以上护照原件(3页以上空白页)
2、近3个月2寸白底彩照2张(50毫米X 50毫米)及电子版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内所有个人页都需复印,如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6、个人资料表(我社供模) - 身份资料退休证复印件
- 财产资料1、个人银行近6个月以上消费记录原件(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和卡号以及银行的章),信用卡(无不良还款记录)、储蓄卡均可,可提供多张。
2、存产证明: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栏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4、其他资产证明(可选):土地证、个人股票基金证明等 - 其他资料1、全家福照片
2、名片(如有)
3、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
4、若为探亲访友需提供
邀请信原件,须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以及与邀请人的关系
(2)申请人在美停留时间及费用承担
(3)邀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若邀请人和申请人为朋友,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我社提醒:办理签证务必使用有效合法的护照原件,护照须有一定得有效期(至少须6个月以上且有三张以上空白签证页,具体签证请咨询客服),若因使用伪造或其他违法证件导致的责任及法律后果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目的地国家的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需要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自行要求停止办理等情形,所缴纳费用不退。若因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的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人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或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人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等,我社将协助申请人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他责任,请申请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周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人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务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人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申请人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特别提醒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申请人及代办签证申请人对自身代理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人。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属于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目的地国家的主权,获得签证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出境或入境,申请者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并需积极配合提供需要补充的签证材料,我社将协助办理。若遇拒签或在签证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自行要求停止办理等情形,所缴纳费用不退。若因权力机关原因造成申请者签证提前、延误、误签,我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办理签证的资料由相关机构一并录入收取,部分资料将不予退还(如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存单等),请申请人自行复印留底所需资料。
4、我社有权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须配合我社增补所需材料或提供必要的保证金。签证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按使领馆要求在前往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并在回国后按使领馆要求履行销签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去使领馆面试销签。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我社慎重提醒:如在签证办理或签证出签后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因我社或第三方(快递公司或权利机关等)原因致使申请人证件或相关资料在送签、出签或邮寄过程中丢失、毁损等,我社将协助申请人重新办理,证件费用由我社承担,但我社不承担其他责任,请申请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6、签证的具体办理周期、有效期及停留期根据申请人资料不同由使领馆签发为准,上述提供的相关信息是我社根据办理证件经验所得,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务必在确定签证已出签并能准确预估收到签证的日期后再办理购买机票、确定酒店等相关出行事宜。
7、在代办签证过程中,若申请人与我社出现争议,争议解决地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申请人在递交签证资料前已仔细阅读并准确了解了上述特别提醒的全部内容,且认同。申请人及代办签证申请人对自身代理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将上述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转告同行的其他签证申请人。